(1)三部委:利用农户闲置土地和农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建设光伏+现代农业
2022年1月6日,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和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下发了《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再对农村光伏发展予以统筹规划。据了解,《意见》11次提到光伏关键词,如巩固光伏扶贫工程成效,利用农户闲置土地和农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建设光伏+现代农业,采用离网型光伏发电+蓄电池供电等。
(2)国家能源局章建华:实施屋顶光伏开发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
2022年1月16日,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在《经济日报》发表题为《推动“十四五”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署名文章,千家万户沐光行动不仅被再次提及,还在内容上有所增进和丰富。
文章提出,“十四五”时期,在保障能源安全、实现绿色低碳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应对气候变化等多目标约束条件下,我国可再生能源仍将持续保持高速发展态势。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建设黄河上游、河西走廊、黄河几字弯、冀北、松辽、新疆、黄河下游等七大陆上新能源基地;科学有序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依托西南水电基地调节能力和外送通道,统筹推进川滇黔桂、藏东南二大水风光综合基地开发建设。优化近海海上风电布局,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推动近海规模化开发和深远海示范化开发,重点建设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北部湾五大海上风电基地集群。
(3)国家发改委何立峰:积极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建设,大力发展新能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何立峰在2022年第1期《党建》杂志发表名为《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力量全力做好发展改革工作》的署名文章,就持续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何立峰指出:落实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组织实施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大力发展新能源,积极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建设,积极推进现有煤电项目改造升级,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4)国务院:鼓励在交通枢纽场站以及公路、铁路等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及储能设施
2022年1月18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全文发布,光伏再次写入这一国家行动纲领,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到交通领域。《通知》表示,鼓励在交通枢纽场站以及公路、铁路等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及储能设施。
(5)国家发改委:加快推进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
2022年1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召开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局长李云卿表示,将充分发挥各类电源的保供作用,在落实调控资源和消纳市场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全力提升供应保障能力。
(6)加强对整县光伏试点监管!国家能源局发布《2022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
2022年1月2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2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提到加强对煤电气电规划建设、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煤层气开发利用等重点领域监管,确保政策执行不跑偏、不走样。推动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在具备条件的地区,积极支持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以市场化机制促进新能源消纳。
(7)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生活中的应用
2022年1月21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联合印发《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屋顶光伏、农村光伏再次被提及。方案表示,持续推动智能光伏创新发展,大力推广建筑光伏应用,加快提升居民绿色电力消费占比。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生活中的应用。
(8)交通运输部:因地制宜推进公路沿线、服务区等适宜区域合理布局光伏发电设施
2022年1月21日,交通运输部印发《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文件两次提及光伏,一是因地制宜推进公路沿线、服务区等适宜区域合理布局光伏发电设施。二是加快基础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及并网技术研究。
(9)国务院: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
2022年1月24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通知表示,全面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暖。
(10)八部委:稳步扩大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利用
2022年1月27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提出,能源(电力、热力)行业稳步扩大水力、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利用,减少固废产生源。
(11)四部委:推进退役光伏组件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
2022年2月9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推进工业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提升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加强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及资源化利用,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产品质量,扩大使用范围,规范建筑垃圾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健全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报废机动车、退役光伏组件和风电机组叶片、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废旧木制品、废旧纺织品、废塑料、废纸、废玻璃等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开展100个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
(12)两部委: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
2022年2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发改能源〔2022〕206号)下发。意见提出,推动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在农村地区优先支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以及沼气发电等生物质能发电接入电网,电网企业等应当优先收购其发电量。鼓励利用农村地区适宜分散开发风电、光伏发电的土地,探索统一规划、分散布局、农企合作、利益共享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经营模式。
(13)国务院: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地区光伏、风电发展
2022年2月11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5号)正式下发。通知表示,加强乡村清洁能源建设。提高电能在农村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地区光伏、风电发展,推进农村生物质能源多元化利用,加快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农村清洁能源利用体系。强化清洁供暖设施建设,加大生物质锅炉(炉具)、太阳能集热器等推广应用力度,推动北方冬季清洁取暖。
(14)国管局:既有建筑实施光伏改造70%左右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2022年2月11日,国管局下发《关于2022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
(一)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因地制宜推广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能源和热泵技术,实现新增热泵供热(制冷)面积达200万平方米。
(二)实施绿色化改造。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和教科文卫体系统既有建筑实施光伏、制冷、数据中心、供暖、照明等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
(三)开展试点示范。推进2022年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实现全国70%左右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目标,推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所属垂直管理、派出机构中70%左右的处级以上单位2022年6月底前建成节约型机关。
(15)国家发改委:实施好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
2022年2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联合十一个国务院部门印发《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表示,组织实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实施好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鼓励中东部地区发展分布式光伏,推进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等海上风电发展,带动太阳能电池、风电装备产业链投资。
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优化考核频次,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避免因能耗指标完成进度问题限制企业正常用能;落实好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政策,加快确定并组织实施“十四五”期间符合重大项目能耗单列要求的产业项目。
(16)中央一号文件:推进农村光伏建设!
2022年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推进农村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加强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17)国家能源局下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2022年2月22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支撑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基地外送。依托存量和“十四五”新增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在东北、华北、西北、西南等地区充分发挥大规模新型储能作用,通过“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多能互补模式,促进大规模新能源跨省区外送消纳,提升通道利用率和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
促进沙漠戈壁荒漠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发消纳。配合沙漠、戈壁、荒漠等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发,研究新型储能的配置技术、合理规模和运行方式,探索利用可再生能源制氢,支撑大规模新能源外送。
(18)国家电网董事长辛保安:力争2030年电化学储能达到1亿千瓦
2022年2022年2月23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刊载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辛保安的最新署名文章《坚决扛牢电网责任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文章提出:“(国家电网)力争到2030年公司经营区抽蓄电站装机由目前2630万千瓦提高到1亿千瓦、电化学储能由300万千瓦提高到1亿千瓦。”
(19)住建部:到2025年全国新增建筑光伏50GW以上
2022年3月11日,国家住建部官网发布了““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0.5亿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全国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0.5亿千瓦以上,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筑能耗中电力消费比例超过55%。
(20)两会报告:推进大型风光基地建设
2022年3月5日,2022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滩为重点的大型风光基地建设。
(21)财政部:推动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缺口
健全政府绿色采购标准,推进绿色低碳产品采购。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促进优化能源结构,完善清洁能源支持政策,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支持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鼓励企业增储上产。推动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缺口。
(22)四部委:鼓励太阳能发电、风电等企业“走出去”
2022年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联合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鼓励太阳能发电、风电等企业“走出去”,推动建成一批绿色能源最佳实践项目。
(23)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联合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查工作
2022年3月24日,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查工作的通知》。自查范围为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的已并网项目,有补贴需求的全口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24)两部委: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
2022年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提出,有序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黄河上游、新疆、冀北等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建设。
(25)住建部: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光伏寿命应高于25年!
住建部2021年10月13日在官方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的公告,批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将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规范》明确: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其中的集热器设计使用寿命应高于15年,光伏组件设计使用寿命应高于25年。
(26)两部委:鼓励发展TOPCon、HJT、IBC等电池技术
2022年4月2日,国家能源局 科学技术部联合下发《“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规划提出,积极发展新型光伏系统及关键部件技术、高效钙钛矿电池制备与产业化生产技术、高效低成本光伏电池技术和光伏组件回收处理与再利用技术等。
(27)国务院:优先支持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等重点领域项目
2022年5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正式下发。《意见》在“(十六)精准有效支持新项目建设”一节中明确提出,优先支持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等重点领域项目,重点支持“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一个“优先”支持,一个“重点”支持的重大项目工程均与光伏发电相关。其中,“十四五”102项重大工程包括大型清洁能源基地。
(28)“新能源高质量发展21条”:到2025年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2022年5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即“新能源高质量发展21条”。方案锚定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提出要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方案表示,(一)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二)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三)推动新能源在工业和建筑领域应用。(四)引导全社会消费新能源等绿色电力。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鼓励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等安装光伏或太阳能热利用设施。鼓励“风光渔”融合发展,切实提高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海域资源利用效率。
(29)财政部:支持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出力平稳的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
2022年5月30日,财政部下发《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出,(一)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有序减量替代,推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优化清洁能源支持政策,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应用,推动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支持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出力平稳的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完善支持政策,激励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增产上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储能、抽水蓄能等,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电力发展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设备的节能监察,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
(30)国务院稳经济33条:抓紧启动第二批光伏、风电大基地建设
2022年5月31日,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六个方面33项措施)。文件提出,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推动能源领域基本具备条件今年可开工的重大项目尽快实施。积极稳妥推进金沙江龙盘等水电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和设计优化工作。加快推动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近期抓紧启动第二批项目,统筹安排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草用水,按程序核准和开工建设基地项目、煤电项目和特高压输电通道。重点布局一批对电力系统安全保障作用强、对新能源规模化发展促进作用大、经济指标相对优越的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条件成熟项目开工建设。加快推进张北至胜利、川渝主网架交流工程,以及陇东至山东、金上至湖北直流工程等跨省区电网项目规划和前期工作。
(31)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重点推进屋顶光伏行动、风光发电量实现翻倍!
2022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气象局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九个国务院组成部门首次联合下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按照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的要求,《规划》明确,到 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费的18%左右;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分别达到33%和18%左右,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太阳能热利用、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
《规划》强调,“十四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发展将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陆上与海上并举、就地消纳与外送消纳并举、单品种开发与多品种互补并举、单一场景与综合场景并举,以区域布局优化发展,“三北”地区优化推动基地化规模化开发,西南地区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开发,中东南部地区重点推动就地就近开发,东部沿海地区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以重大基地支撑发展,明确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建设黄河上游、河西走廊、黄河几字湾、冀北、松辽、新疆、黄河下游等七大陆上新能源基地,藏东南、川滇黔桂两大水风光综合基地和五大海上风电基地集群;以示范工程引领发展,重点推进技术创新示范、开发建设示范、高比例应用示范等三大类18项示范工程,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以行动计划落实发展,重点推进城镇屋顶光伏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乡村能源站等九大行动计划,以扎实有效的行动保障规划全面落地。
(32)七部委:严控煤电项目,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
据生态环境部网站2022年6月17日消息,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33)国家林业与草原局:开展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书面调研!涉及电站建设“林光互补”等用地政策
2022年5月1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关于开展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书面调研的函。通知提到:根据单位装机容量用地面积标准和光伏电站发展规划,预测各地“十四五”期间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需求数量和主要建设区域。
(34)重磅!国税局:给予分布式光伏、风电等行业税费优惠(附56项税费优惠政策)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我国基本国策,关乎人民福祉,关乎国家民族未来。为着眼于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充分体现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和激励作用,2022年6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从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低碳产业发展四个方面,实施了56项支持绿色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
(35)财政部:新能源纳入超3万亿专项债重点支持范围!
2022年6月2日,财政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明确将在税费、财政支出、投资消费等8个方面出台措施,支持稳住经济大盘。确保今年新增专项债券在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将新基建、新能源项目纳入专项债券重点支持范围,更好发挥稳增长、稳投资的积极作用。
(36)国家发改委:支持革命老区因地制宜建设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基地
2022年5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支持合作开发碳汇项目,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在保护好生态的基础上,支持革命老区因地制宜利用沙漠、戈壁、荒漠以及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关停矿区建设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基地。
(37)财政部下达2022年地方电网可再生能源补贴:风电14.7亿、光伏12.5亿
2022年6月24日,财政部官网正式下发了《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山西、内蒙古、吉林、浙江、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和新疆11个省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其中,光伏补贴12.5亿元,风电补贴14.7亿元。同时,财政部确定了四个优先原则,优先拨付光伏扶贫、户用分布式、竞价项目、领跑者项目的补贴。
(38)六部委:加快分布式光伏开发,创新“光伏+”模式
2022年6月29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计划提出,支持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鼓励通过电力市场购买绿色电力,就近大规模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推动智能光伏创新升级和行业特色应用,创新“光伏 +”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
(39)两部委: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推广鱼塘等发展光伏农业
2022年6月30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农业农村部、国家发改委制定了《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方案指出6大任务,10大行动。
关于可再生能源,两部委提出,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以清洁低碳转型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沼气,鼓励有条件地区建设规模化沼气/生物天然气工程,推进沼气集中供气供热、发电上网,及生物天然气车用或并入燃气管网等应用,替代化石能源。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打捆直燃、热解炭气联产等技术,配套清洁炉具和生物质锅炉,助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灯、太阳房,利用农业设施棚顶、鱼塘等发展光伏农业。
(40)国家发改委:风电、光伏等领域全产业链优势明显,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
2022年7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在《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刊发署名文章: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文章提到:风电、光伏、储能、核电、特高压等领域全产业链优势明显;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及氢能等清洁能源发展,积极有序安全推动水电、核电建设。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深入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全面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促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